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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涉外婚姻单方怎么离

  在涉外婚姻中,如果单方想要离婚,对方不同意,只能选择法院起诉离婚。

 

  二、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

  1、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,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2、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,当地法院是否受理,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。

  3、涉港、澳、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,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。

  4、涉外离婚案件,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,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,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。

  5、涉外离婚案件,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,一方居住在国内,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。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,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。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,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
  涉外离婚案件,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,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,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,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,均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。

  三、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

  涉外离婚诉讼,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或者他们之间民法典律关系的发生、变更、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,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。

 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,先根据自己的情况,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,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,提交证据、证件、证明材料,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。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:立案受理——文书送达,答辩期——法院调解——一审审理(简易程序、普通程序)——一审上诉、二审审理。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、缺席判决等情形,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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