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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法全文

来源:南京婚姻继承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cdzmvipls.com/ 时间:2015-07-29 15:07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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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核心内容: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共有五章三十七条,包括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和遗赠、遗产的处理等内容。继承法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而制定的,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

   (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

 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

  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)

   第一章 总 则

  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,制定本法。

  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
  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
   (一)公民的收入;

   (二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
   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
   (四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

   (五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
   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

   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
  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,依照本法规定继承。个人承包,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,按照承包合同办理。

  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
  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。

  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。

  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
   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
   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
   (三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

   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

  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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