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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出嫁女可以继承娘家的遗产吗

  出嫁女可以继承财产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 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,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。

 

  二、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

 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,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,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,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

  具体交纳办法是,持双方的继承、赠予公证书,连同、身份证、户口本(暂住证)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,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。需提交材料:

  1、房屋所有权证;

  2、赠与双方(包括赠与方配偶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,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;

  4、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;

  5、赠与公证书;

  6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。

  三、遗产分割有四种方式

  实物分割。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,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。对可分物,如粮食,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。对不可分物不能作总体的分割,只能作个体的分割,如电视机、冰箱等。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,应当采取折价补偿办法。

  变价分割。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,可以将其变卖,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进行分割,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。

  补偿分割。对不宜分割的遗产,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,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。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,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。

  保留共有的分割。遗产不宜实物分割,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,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,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,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,确定对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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